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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县共获得1000万元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改造资金已发放到位,大大加快了全县棚户区改造进度。
中央补助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是以县域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目标计划户数和改造面积等三大因素进行科学测算分配的,主要用于补助由政府主导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
据了解,今年我县共改造棚户区4个,涉及当地415户居民拆迁安置补偿,其中燕尾港镇整体搬迁工程、仲集康居示范村安置房二期已经竣工,人民路东延改造以及翰林家园安置小区这两个地段棚户区拆迁手续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工程建设。
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我县实行资金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做到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确保拧紧专项资金安全阀,确保惠民资金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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