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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二次补偿报销 12月25日至2014年1月15日期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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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 07:04: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昨日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去年11月份至今年10月份期间,因病住院享受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的参保人员,还可以享受二次补偿报销。
去年以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理念,密切关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医保问题,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便民利民举措:取消了住院介绍信制度,切实减少病人办理住院手续的麻烦;开通市级定点医院,让病人在市医院出院时就实现报销结算;医疗费报销款银行转账,让病人在家就能领到报销款;对妇女职工、退休人员进行免费体检等。
今年,该局还准备了15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去年11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期间,因病住院而享受过报销的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从今年12月25日起还可享受二次补偿报销,直接受益1300余人,更大程度上减轻病患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切实降低参保群众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请符合二次补偿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员或监护人,于12月25日至2014年1月15日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业务大厅办理二次报销补偿。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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