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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现有重点优抚对象2043名,为切实解决他们的医疗难题,今年以来,依托城乡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结算平台,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保参合。投入62万元,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医保范畴;投入14.2万元,按每人每年80元的标准,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统一交纳新农合参保费用。同时实行“一站式”医疗结算服务,重点优抚对象看病不但可从新农合中报销部分费用,有的还可从城镇医保平台中进行二次报销。另外,县民政局还对医疗困难的优抚对象实行医疗救助,从而大大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撑起健康“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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