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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夏兴俭 通讯员 翁庆英)日前,县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制定了《灌云县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将采取多种措施,发挥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重点扶持我县外经贸企业发展,促进我县外贸经济走上快车道。
《办法》规定,今后重点扶持在我县注册登记的各类外经贸企业,主要在开拓国际市场、进出口公平贸易、进出口信用保险、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出口企业机构调整、产业集聚发展、国际服务外包、船舶业发展等发面对企业进行补助,重点支持轻纺、精细化工、机电、农产品等产业出口导向型企业的发展,对上年度出口额4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并对出口额200万美元以上且出口增幅超过50%的企业也给予适当奖励。
在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县财政局、商务局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突出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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