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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县有46878名城乡困难群众被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实施医疗救助2413人次,发放城乡救助金456万元。
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题,让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保障,我县健全救助制度,出台了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和配套政策文件,使医疗救助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扩大救助范围,救助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群体,将“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中大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使医疗救助惠及更多弱势群体。提高救助标准,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相应提高救助比例和上限,增加救助病种,资助城乡困难群众参合参保。简化救助程序,建立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平台,实现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医保有效衔接,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零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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