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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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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8 09:5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灌云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2. 年满18-35周岁,身心健康,无纹身;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规被行政、纪律处分,或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3)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设置及相关要求
1. 治安窗口业务受理2名:女性,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普遍话水平测试达二级以上,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
2. 禁毒大队、刑警大队文书各1名: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文秘、法律及计算机专业,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技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公安局办公楼1018室进行现场报名,填写《灌云县公安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联系电话:0518—81868607。
三、聘用方式及薪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灌云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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