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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县又有21个行政村(社区)被评为第九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至此,全县共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4个,市级149个。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县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关要求,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提高广大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四民主两公开”,各村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村民自治机制方面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使村级各项事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地推动了基层依法治理,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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