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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县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73亿元,同比增长12.8%。
从行业分布看,零售业主导地位明显。上半年,全县零售业实现零售额43.22亿元,同比增长13.2%;批发业实现零售额1.22亿元,同比下降8.4%;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55亿元,同比增长28%;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75亿元,同比增长17.2%。零售业占全社会零售总额的比重达92.5%,较去年同期增加了0.3个百分点。
从城乡划分看,城镇市场是社会消费品市场的主体。上半年,全县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6.67亿元,同比增长6.2%,占全社会消费品市场的比重为35.7%;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0.06亿元,同比增长16.8%,占全社会消费品市场的比重为64.3%,占比同比增加了2.2个百分点。全县城镇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速高于乡村社会商品零售额增速10.6个百分点。
从企业规模看,限额以上贸易业是推动社会消费品市场的潜在力量。上半年全县限额以上贸易业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7.22亿元,同比增长18.4%,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15.5%;限额以下贸易业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39.51亿元,同比增长11.8%,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84.5%。限额以上贸易业增速高于限额以下贸易业6.6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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