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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县第一批4艘海洋捕捞渔船完成更新改造项目,80万元补贴资金已发放到渔民手中。
自全省海洋捕捞船改造工程实施以来,我县按照“政府引导、渔民自愿、各方支持”及“小船改大船、木船改钢船”原则,通过渔民自筹、政府补助、船厂垫资、银行贷款扶持等途径筹措资金,积极引导渔民淘汰木质渔船,新建钢质渔船。在省财政对更新改造36米、24米钢质海洋捕捞渔船,分别补贴30万元/艘和20万元/艘的基础上,我县又按省补资金的20%进行配套,大大提高了渔民进行渔船更新改造的积极性。
该项目为加快我县现代渔业建设,提升我县海洋捕捞渔船的装备建设、技术水平和安全性能,引导海洋捕捞渔船向“安全、节能、经济、环保、舒适”的方向发展增添了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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