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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李锦毅 徐建梅 记者 程亦雷)日前,年近七旬的退休职工陈某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下,终于从单位拿到了5万元的补偿金,这笔钱对他晚年生活非常重要,当时他别提多高兴了。
陈某,系7级伤残军人,1981年从部队转业回灌云安置在某单位工作,2003年单位改革后待岗。陈某当时提出自己是伤残军人,单位不应将其列入待岗,但未被采纳。多年来,陈某一直找单位、找领导,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圆满解决。去年12月份,无奈的陈某向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递交了调解申请,希望通过调解渠道解决争议。
县劳动人事争议调委会十分重视老陈的申请,对案件进行细致研究、调查。经查,陈某确系伤残军人,从2003年待岗后,仅靠几百元的工资维持生活,2011年陈某从单位正式退休,由于待岗交的养老金较少,所以退休金也比其他工友少了许多。陈某要求单位落实伤残军人优抚条例,补偿他因待岗而受到的损失。经过调解员连续一周的艰难斡旋、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单位补偿陈某5万元现金,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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